【事项名称】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(适用核定征收)
【设立依据】
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》等报表的公告》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5年第30号)
【申请条件】依照外国(地区)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,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机构、场所,账簿不健全,不能准确核算收入或成本费用,以及无法据实申报的非居民企业,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,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自实际终止经营之日起60日内,向税务机关申报年度企业所得税,并汇算清缴,结清应缴应退税款。
【报送资料】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(适用于核定征收企业)》3份。
【办理时限】即时办结
【收费标准】无
【办理流程】

【办理地点】【联系电话】
1.莱芜市地税局驻政务中心办税服务厅
联系电话:0634-6269718
地址:山东省莱芜市莱城区龙潭东大街1号
2.莱芜市莱城区国地税联合办税服务厅
联系电话:0634-6269024
地址:山东省莱芜市莱城区鹏泉东大街19号
3. 莱芜市莱城区国地税驻莱城区政务中心联合办税服务厅
联系电话:0634-6260697
地址:山东省莱芜市莱城工业区香港东路莱城区政务服务中心
4.莱芜市钢城区国地税驻钢城政务中心联合办税服务厅
联系电话:0634-6883096
地址:山东省莱芜市钢城区汶水路10号(钢城行政服务中心)
5.莱芜市高新区国地税联合办税服务厅
联系电话:0634-8867229
地址:山东省莱芜市高新区原山路2号(高新区国税分局一楼)
6.莱芜市雪野旅游区国地税联合办税服务厅
联系电话:0634-6594403
地址:山东省莱芜市雪野旅游区雪野镇邢家峪村
7.莱芜市经济开发区国地税办税服务厅
联系电话:0634-6269969
地址:山东省莱芜市莱城区龙潭东大街1号
【办理时间】
10月1日-4月30 上午8:30-11:30;下午2:00-6:00
5月1日-9月30日 上午8:30-11:30;下午2:30-6:00
(国家规定的节假日除外)
【打印此页】【关闭窗口】
|